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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2]4号文件)精神,设置中共合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为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确定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向市委反映全市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关于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市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召开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会、座谈会。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和境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统战系统内市委管理的干部。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联系市台胞台属联谊会,代管合肥黄埔同学会、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市社会主义学院工
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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